刘长佐任凉山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观天下

川观新闻记者 何勤华


(资料图)

6月30日上午,凉山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命:

潘德悝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二、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阿石拉比的提名,决定任命:

刘长佐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伍春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局长;

岑勇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财政局局长;

胡定显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军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财政局局长职务;

伍春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三、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俊鹏的提请,免去:

杨红武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四、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治平的提请,决定任命:

杨新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

张玉昆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杨新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古玉洁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唐昌金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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