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出台地灾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个人最高奖4万元
川观新闻记者 杜杰
5月16日,记者获悉,《阿坝州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已于5月11日起施行。该规定由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和阿坝州财政局联合编制印发,在有效期2年时间内,对在阿坝州境内为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扬和奖励。其中,个人最高奖励金额4万元、单位最高奖励5万元。
阿坝州为何出台该规定?具体如何奖励?5月16日,记者采访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地灾防治科负责人李道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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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出台?形势严峻,防范胜于救灾
阿坝州为何出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李道凌表示,一是源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带来的严峻防治形势,二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干部和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阿坝州位于青藏高原东南缘,境内高山峡谷密布,地质环境极其脆弱,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易发多发,加之受之前地震的叠加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
为有效开展地灾防治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成功预报的准确率,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目前,阿坝州正全力推进“政府牵头、层级管理、多方协同、全民参与”的地灾防治工作新格局,压紧压实“州县乡村组点”六级防灾责任,印发《阿坝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及督导清单》,全面推动“州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五级包保责任制,把防灾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按照‘坡到顶、沟到底’、不留死角、无缝隙全覆盖的原则,全州已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7279处。”李道凌告诉记者,通过逐一核实地灾隐患点危险区范围、受威胁对象、受威胁财产,形成了阿坝州2023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管理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台账全”。
设四个奖励等次,打好防灾减灾工作提前量
具体如何奖励?记者注意到,按照规定所称的“成功避险”是指因自然因素诱发的突发地质灾害前兆信息;通过排查、巡查、监测、预报、会商、预警等综合手段,发灾前较准确地预测到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时间、地点、范围和强度,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疏散转移避让和管控等措施,使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提前得到转移;灾害过程避免了人员伤亡和减轻了重大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对象是首先发现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及时报告或主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避免因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个人和单位。
该规定按照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每起成功避险的灾情等级,州级设特、一、二、三等四个奖励等次,由州政府采取发放奖金的方式,按照每次成功避免的可能因灾伤亡人数确定,并予以奖励。其中,个人最高奖励金额4万元、单位最高奖励5万元。
“目前,全州已经落实专职监测员3158名,修编发放‘一表两卡’35772份,并张贴公示上墙;已建成自动化监测预警设备隐患点3745处,安装监测预警设备6403套,监测设备在线率92%。将全州656名各行业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责任人纳入全州监测预警体系,确保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第一时间下发到点到人,切实打好防灾减灾工作提前量。”李道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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