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出台意见 有序组织今冬明春计划烧除 严格遵循“六不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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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何勤华

11月15日,记者从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该局和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有序组织开展今冬明春计划烧除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全州云南松、华山松等易燃针叶树种人工林和天然次生林,全面开展林下可燃物集中清理和计划烧除工作,全面减少可燃物载量,降低森林火灾风险隐患

当前,凉山州各地即将进入新一轮森林草原防火期,部分县(市)气候异常干燥、大风天气增多,加之全州森林面积大、森林蓄积量高,经过多年的堆积积累,林区可燃物载量大、易燃物存量多,火灾隐患突出。

计划烧除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是否开展计划烧除,由县(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计划烧除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实施、过程监管、风险防范及应对等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计划烧除工作第一责任人。

实施计划烧除,要遵循四个基本原则。其中之一是错峰烧除,相邻县(市)及相邻乡镇(街道)在开展计划烧除时,控制烧除范围和面积,严防引发环境污染问题。县(市)内,每轮(5天为一轮)开展计划烧除的乡镇(街道)不能超过4个,每个乡镇(街道)每天开展烧除村(社区)不超过所辖村总数的三分之一。此外,计划烧除严格遵循“六不烧”的原则,即未经批准的不烧、领导不在现场和没有设专人负责的不烧、没有开设隔离带的不烧、没有备好扑火人员和装备的不烧、超过三级风以上的不烧、没有通知毗邻单位的不烧。

凉山计划烧除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2023年2月10日。“全州力争在今冬明春通过直接点烧和集中清理焚烧等方式,完成不少于200万亩的可燃物清理。”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在不适宜计划烧除的区域,当地采取人工割除、机械铲除等方式清理可燃物,集中焚烧。

关键词: 有序组织